[必看]留學生打工時數上限之介紹

讀賣新聞報導

想必許多來日本留學的同學們,都會希望可以透過打工來賺取點零用錢或是補貼生活費。不過根據日本讀賣新聞的報導表示,隨著近年留學生的增長,超過打工時間的案件也是成正比的上升。這篇文章主要是要介紹留學生在日本可以打工時間的上限。

根據入國管理法的第19條,“從事在留資格所規定的活動除外,若經營有收入的事業或進行收取報酬的活動時,應事先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”,那基本上來日本的留學的同學應大多數是拿“留學”的簽證資格,所以也都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,
才可以從事打工。

而即便取得了資格外活動許可也還是有時數的限制。根據入國管理法第19條,從事資格外的活動一週原則上不可超過28小時。不過也有例外。在長期假期的期間,一天以8小時以內為上限。但並不是所有工作都可以從事,如風俗業或色情業的營業所基本上是不可從事的。

如果違法規定會有什麼樣的後果?基本上就是會面臨遣返,或是下次簽證更新時不給更新的情況,如被遣返則會有一定的年數無法進入日本。

現實上,許多的雇主也無法確認留學生是否有超過每週28小時的上限,如同名同學生有多處打工的情形,雇主基本上也只能仰賴留學生自己口頭申報。而雇主如果被發現有非法僱用的情形,輕則罰鍰300萬日圓以下,重則可能入獄。

我們也在這邊呼籲台灣的同學們,大家要好好計算一下自己每週工作的時數,別因為超時打工,造成自己及雇主陷入法律問題。